39岁患者办理住院手续途中猝死,家属索赔205万
时间:2026-07-12作者:叶正松来源:老叶说医阅读量:1 次
据“医脉通”近日一篇文章披露,2024年3月25日9:11,一名39岁患者因“胸痛半天”前往医院心内科门诊就诊。患者自行办理住院手续后,在进入心内科住院楼大门安检区域时,突然意识丧失,晕厥倒地。医生发现后立即给予心肺复苏,并及时送入CCU抢救。最终,患者因抢救无效,于11:41临床死亡。患者死亡后,家属认为,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充分履行诊疗义务,未采取合理治疗措施改善患者心肌供血及心脏功能,违反相关诊疗规范,导致患者最终死亡。提起诉讼,索赔205万。经医学会鉴定认为,患者死亡原因推断为心源性猝死。医方医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,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,建议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轻微至次要原因。医院似乎是块唐僧肉,只要死了人,家属就都可以吃一口。老叶只希望,未来的医疗鉴定,能够真正做到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,又不鸡蛋里挑骨头、过度苛责救死扶伤的医生。医者仁心,职业道德,都需要好的行业环境和执业土壤。稍微学过生物的都知道,性状是内在和外在的共同结果,如果最擅长的手段,是打着维权的旗号鸡蛋里面挑骨头,那么,往往一个负向性事件,就会毁掉整个行业的信心,让这个行业里人人自危。余响袅袅,寒意瘆人。当善的代价太高,恶的成本又太低,总有一天,每个人会成为沉默的大多数,眼睁睁看着世道变冷。老叶希望,在未来的法治社会,医生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在多数读到的案件中,虽然鉴定意见可能因为专业观点问题存在差距,法官对于患者的同情,会偏帮一些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,医疗纠纷的处理,也能尽量不偏不倚,相对公平公正,不要让医生受了累、寒了心。人与人之间的信任,来自可预测的司法实践,透明的责任认定,公平的裁决表达,如果这些不够稳固,任何说得再好听的条款,都不会有人敢相信。博弈需要双方具有同样的耐心、韧性和手段。医院只会发牢骚,只会幻想别人替你出头主持公道,怕惹麻烦,盲目追求零舆情,为了院领导个人免受负面影响,而不敢放开手脚维权。而对患方的非理性维权实行绥靖,这些明显的不作为、不担当、普遍存在,才是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。法律之内却考虑法外因素,误把本身就饱含温度的法律,误解为法律缺乏温度,只考虑个案,而不考虑个案对社会的不良影响、对社会的错误指引、对社会风气的污染。甚至,就连目前流行的短剧,无不拿黑一下医院医生开涮。
让我徒然想起了网上的一句话:他明明可以抢的,却偏偏给你安了个名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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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审:杨一文
中审:陈施吾
终审:耿德勤